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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3510次

    为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民族法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今年工作要点安排,于2019年8月27日组成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林秀同志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民侨委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新店乡中心校、腻脚乡中心校、龙树脚村、平寨乡中学、蚌常村民委卫生室以及游客服务中心等,对乡(镇)街道道路设施建设、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师生配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进行详细了解,并采取实地查看工作进展、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查阅相关资料、召开会议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扎实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
    执法检查结束后,于8月28日专门听取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汇报。汇报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万林同志就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进行了详细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县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过程中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为我县各民族团结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执法检查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重要性、民族区域经济、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工作提出了24条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结束后按照监督程序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上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